为进一步优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申报,根据海关总署调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(出)口货物报关单》(以下简称“报关单”)有关原产地栏目的填制和申报要求,单一窗口对报关单进行如下调整:
一、取消报关单原随附单证Y原产地证录入,随附单证栏目不再提供Y证录入操作,原Y证录入查询调整至商品表体“协定享惠”按钮栏内展示。
二、一份报关单仅可对应一份原产地证明,“协定享惠”栏目填报如下:
(1)需要享惠的商品在该商品详情点击享惠商品项“协定享惠”按钮。在弹出的“优惠贸易协定享惠”框中,根据原产地证明实际情况填写“原产地证明编号”(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,需先在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录入原产地证明电子信息)。
(2)输入原产地证明编号后,系统自动检索录入该份原产地证明的电子数据。如查找到该编号对应的唯一原产地证明,系统自动返填“优惠贸易协定代码”、“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”、“原产地证明类型”。如查找到该编号对应的多份原产地证明,则“优惠贸易协定代码”、“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”、“原产地证明类型”需手动填入。
(3)根据报关单享惠商品和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对应关系,填写“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”,点击“确定享惠”按钮。
(4)享惠和不享惠的商品可以在同一张报关单中申报。报关单申报多项商品的,如果其中一项商品录入完协定享惠信息后,其他商品会自动填入该商品的“原产地证明编号”、“优惠贸易协定代码”、“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”、“原产地证明类型”信息,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字段不会填入值。每票报关单只支持一个原产地证书,如果修改了其中一个商品的协定享惠信息,其他商品的享惠信息会跟着一起修改。
注意:如该商品不申请享惠,则“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”留空不填。点击“取消享惠”按钮会取消该条商品与原产地证明的对应关系。